本标准等同采用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本标准是GB/T19000族标准之一。标准中的“应”(shall)表示要求,“应当(should)仅指导作用。 由于两面三刀种语言上的差异,术语3.1.5capability与3.9.12competence均译为”能力”但其定义却不同。在GB/T19000族标准中,术语3.1.5能力(capability)特指组织、体系或过程的“能力”,而3.9.12能力(competence)则特指人员的“能力”。 某些定义下面所加的“注”,是为英文版国际标准的使用者所提供的附加信息(如3.2.6中的“注”,3.6.1中的“注2”,3.6.13中的“注”和3.7.2中的“注2”),为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本标准仍保留了这些内容。 本标准对GB/T6583—1994作了技术性修订,故本标准发布时,代替GB/T6583—1994。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件。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 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航天科技集团七O八研究所、中国船级社,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镜、徐有刚、陆关新、郭瑞霞、顾作甫、李溯、乔悦生、郑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