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全院安全生产工作,5月7日~12日,受院长、党委书记杨进的委托,副院长陈进平带领安保科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我院野外各项目(机台)进行了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我院测量公司山丹县和临泽县不动产登记发证项目、玉门市四十里井矿调项目、肃北县扫子山综合项目和肃北县长流水各机台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项目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生活用电安全、日常检查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和安全交底记录等,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了限时整改措施。 检查过程中,陈进平要求各生产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一定要仔细全面,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他指出,目前野外各项目(机台)应将“防山洪、防泥石流、防滑坡、防风、防雷击、防火、防交通事故及用电安全”作为安全管控重点,并强调要增强防范意识,切实抓好各类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同时,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对我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修改内容做了说明。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真正做到了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促进了野外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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