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促进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11月17日~22日,受院长、党委书记杨进委托,副院长陈进平带领安全保卫科相关人员组成了专项检查组,对我院野外各项目进行了冬季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我院测量公司榆中县不动产登记项目、静宁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武威市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防设施、台账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一一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 检查过程中,陈进平就各生产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需要加强的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随着冬季的到来,野外各生产单位应将“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因线路老化导致火灾及触电事故的发生、防交通事故”作为冬季施工的安全管控重点,同时强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要充分认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根据各项目实际生产情况和冬季野外施工作业特点,做好各项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精准实地抓好各类安全措施落实,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真正做到了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落到实处,有效提高了野外项目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促进了我院野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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