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有效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院野外各项目工作平稳高效、安全有序开展,8月30日—9月7日,受院长、党委书记杨进委托,副院长陈进平带领院安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对我院野外各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陈进平一行先后对我院东石板沟、狼娃山、纳木沟、新老金厂、明舒井南、703北等项目及外协钻机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传达了《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关于转发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的通知》精神,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员工,有效树立起安全工作重在全员参与,重在事前防范的理念。每到一处,检查小组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质管办检查人员对野外施工项目实际进度、工作质量及成果进行了详细的实地检查,梳理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陈进平在检查中要求各项目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漏洞,严防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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