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重要文件之一,《国土资源部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出台,标志着“大讨论”各项成果开始陆续落地。我们有理由期待,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将搭建一个相互联动、多元投资、多方合作、协调有序、快速推进的制度大平台,为找矿各方大力推进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实施空间。 新机制,大平台。国家对地质找矿事业更加重视,不仅中央领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且国家财政、地方财政、矿业企业的经常性投入也在持续增长,地质找矿工作落实“两个更加”、立足国内保障资源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可以说,当前地质找矿不缺钱、不缺人,缺的是好的地质找矿机制,缺的是协调各方找矿力量、统筹各方资金投入地质找矿的大平台。《若干意见》就是要全力构建这样的新机制,为地质找矿提供一个大平台,这一点已经赢得广泛共识。 新机制对应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旧机制。在“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矿产资源需求完全依靠公共投资予以保障,政府统一管理、统一投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这套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满足了当时对矿产资源供应的需求,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这种“大一统”的方式已经完全行不通了。旧机制的问题在于,在市场主体、找矿投入呈现多元化的同时,政府部门、地勘单位、矿业企业缺位或越位,导致找矿各方定位不清、关系不顺,地质找矿难以实现重大突破。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再不寻求和探索构建新的找矿机制,就很难有振奋人心的找矿突破,地质事业也将面临难以为继的严峻局面。 与旧机制相比,新机制更加强调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构建新机制就是要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及企业相互联动,公益性地质工作、地质勘查基金与商业性矿产勘查有机衔接,地质找矿与矿产开发紧密结合,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及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协调配合”的找矿大平台。这个大平台,强调以市场为导向,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对政府行政管理来说,新机制更加强调其矿政管理、公共服务的宏观调控作用,体现了“勇于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的改革创新思路。 破旧立新,必然涉及利益的调整。在地质找矿各参与主体中,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地勘单位的智力和技术投入,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各自拥有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地质找矿新机制,将尽力协调形成共进多赢的利益格局,致力于打造一个制度平台,既有机衔接各方投入,形成找矿合力,又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力保“谁投资、谁受益”。《若干意见》就协调、尊重各方利益给予了清晰界定,必将坚定市场各主体参与找矿的信心。 《若干意见》的创新之处还在于,提出了“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基本思路框架,对安徽泥河模式、河南嵩县模式、新疆“358”专项等共识程度比较高的实践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公益性队伍建设、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行业服务与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支持措施,这些都为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指明了方向。 巩固和扩大“大讨论”成果,就是要构建一个实现地质找矿大突破的长效机制,并使这个新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常态化。《若干意见》的出台,是对“大讨论”思想理论成果、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和技术规范成果的一次系统总结、规范和提炼,对于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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